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 王援朝还是没有跟着去吃饭,因为师公马二琴,来了。
老人家看了徒弟的信,难以想象还有人能跟他一样,医艺双绝。
见猎心喜的他很想就召这个徒孙来看看。
奈何家里又没有电话,出去打个电话到招待所,不如他直接叫个车过来了。
一阵“笃笃笃”的敲门声。
王援朝又去开门。
男前台连忙让出身位,下楼了。
金素英叹了口气,道:
“不来啦。人家都拒绝的那么明显了。”
怎么不叫他喜欢?
如果不是对方是铁路文工团的正式员工,文艺六级,他都想把对方收为自己的关门弟子,将自己的一身绝学,都传授给对方呢。
出了招待所,吹着外面清冷的空气,周蓉道:
“素英,我们回去么?还是明天再来?”
对方第一次来奉天,就有年轻漂亮的女性朋友上门拜访,好不风流!
小小年纪,恐怖如斯!
虽然这个徒孙喜欢的音乐跟他喜欢的不是一个风格,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喜好,很正常。
“走,鹿鸣春饭店,师公请你。
金素英叫了辆三轮车,两人说好价钱,上了车,金素英道:
“有缘无分,能怎么办?”
两人的对话,金素英和周蓉听的是清清楚楚,师公,那也是家长啊!金素英再落落大方,也就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,哪里敢见家长?
要是哪天我不用坐馆,也不用上课,就给伱直接开小灶。
明天,明天我上午有半天坐馆,下午我给学生上课,你下午可以到……算了,那个课你不用听,这样,这些天,晚上,你去师公家吃晚饭。
所以山珍海味啊,还得这家!
他们的燕、翅、鲍、参,不敢说名震四海,但民国那会,少帅、李公、常公等政要,还有梅先生、尚先生、荀先生、程先生等名家,都曾慕名而来。”
但是听闻王援朝在奉天可能只能呆到11月初,只有两个礼拜的时候,马二琴不由的皱眉道:
“这点时间也太短了吧?
如果一定要打比方,差不多就是繁花爷叔,看到阿宝时候的感受吧,分明就是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。
学医一个多月,已经把医书背的老溜了,只要背过的,就没有忘记的。
还滚在了一张铺面上……最后出站的时候,两人还问了王援朝的姓名,当时就“砰”的脑袋炸迷糊了。
是的,她们俩去首都交流文学,有文学爱好者分享了一首现代诗,叫《热爱生命》,人家也声明了,这是铁路文工团的王援朝同志创作的。
别的可能是骗子,唯独师公不可能,因为骗子不会想到装他的师公啊!
师公主动上门,王援朝也不知道该用什么礼节,最后只好拱手弯腰作揖,道:
“师公好!”
王大师啊,在鹿鸣春干了三十多年,奉天厨师进修班首席讲师,去年还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称号,可遇不可求啊。”
多少人中专读完,都不会《汤头歌诀》,而你才学了这么点时间,连《医宗金鉴》都背完了,就是小云的讲解啊,跟不上你背书的速度,也是闻所未闻了。
男前台道:
而且最近风靡全国的《爱我中华》,就是出自这个徒孙之手。
被师公这么一提,这店,好像确实高大上了啊!
马二琴道:
两人微微弯腰打了个招呼,就跟王援朝告别。
马二琴笑道:
“人家的名字确实取自《诗经》,人家也确实是奉天饭店头牌。
真是太遗憾了。
周蓉道:
“跟他保持联络,讨论诗歌,也是蛮好的啊。以后的事,谁说得准呢?”
……
“师公,您吃饭没?一起去吃个便饭?”
“那师公您的剑法?”
两天一夜好梦幻!
我看中你小子。
而桌上还摆了三个杯茶。
都不知道怎么称呼人家,叫老爷爷?叫师公?
两女出门走了几步,然后哧溜加速跑了。
王援朝眨巴眨巴眼睛,说好的侠客呢?怎么就变成了随便弄了?
金素英也是有傲气的,人家姑父是高官呢。
王援朝只好将师公请进门。
这首诗,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,十分符合年轻人的喜好。
招待所,马二琴已经初步肯定了王援朝。
也不知道怎么就脑子一热的就要过来找人家,除了王援朝的那首《热爱生命》,大概就是火车上睡错了铺的原因吧。
你师父上班忙,我时间却是多的很,我争取用这两个礼拜,帮你把《医宗金鉴》讲解完。
所以王援朝立马道:
“对对对,是的,麻烦您了!”
嚄,看来确实是朋友,还喝茶呢。
后面一个精神矍铄的小老头,留着山羊胡,隐隐有些仙风道骨的老侠客之感。
马二琴道:
一切的一切,相貌、读书、音乐、医术、女人缘,分明都是一个小号的马二琴啊!
周蓉却有点窃喜,嘴上还劝道:
“那我们今天不是白跑了两趟?”
马二琴笑道:
“那玩意也是五禽戏的一种啊,强身健体的,你现在跟着你师父的五禽戏,就够啦。都学完了,随便弄两把剑,舞起来也好看的。”
“里面刚刚来了两位朋友。”
王援朝道:
马二琴一进去,就看到客厅前站着两个整齐又明媚的小姑娘。
“王同志,这位老先生说是您的师公,所以……”
黄云来信还说,教了他五禽戏的虎戏,说练习的十分出色。
马二琴对这个徒孙的礼节也不以为意,笑道:
“不请我进去坐坐?”
金素英这会倒是觉得,王援朝说的那个话,比较有道理,隔得太远了。
看看你今天有没有运气,能尝到王甫亭大师的亲自掌勺!
小云说你学习能力特别强,我现在也是相信的了。
除此之外,沙发的那台手风琴,也是说明对方真是音乐爱好者,对方可不知道他会突然杀过来。
怎么样?
”
“呦呦鹿鸣,食野之苹,我有佳宾,鼓瑟吹笙。师公这店挑的,弟子惶恐。”
王援朝不知道这个饭店是“三春、六楼、七饭店”之首,名盖辽沈,乃“厨师的黄埔,烹饪冠军的摇篮”,只是觉得这饭店名字很好。
“无妨。”
王援朝道:
然后好巧不巧的,在归来途中,他们居然和王援朝一起吃饭喝酒,但那会,也就觉得他清秀帅气。
至于海鲜不海鲜的,嗨,已经不重要了。
就算是翡翠白玉汤,也不是普通人能吃得到的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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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完)